发生家庭暴力案的成因主要是什么

探讨家庭暴力案件的主要成因是什么?

今日话题聚焦:探讨家庭暴力案成因。接下来,简要解析家庭暴力案的主因,助力各位深入了解,期望对小伙伴们有所启迪。

家庭冲突多种多样,成为激发家庭暴力发生的直接导火索。

1.因情而发。主要是指婚外情引发家庭矛盾并激化、演变为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案件。这类案件占了8件,居首位。如:一方有外遇,因奸情败露,但为了达到长期苟合的目的,而置另一方于死地;一方有外遇,对另一方产生厌恶,要求离婚遭拒绝而起杀心,或百般虐待逼迫对方自杀;一方有外遇,被发现后不听劝阻继续乱来,另一方因绝望而杀人又自杀;家庭成员间乱伦,一方要悔改,另一方要坚持而发生伤害或杀人案。

2. 由生活琐事引发。在这类案件中,共有7件位居次席。例如:彭某好意劝父少饮,却因意见不合引发争执,终至刀下丧命;曾某与婆媳矛盾升级,愤而行凶,残暴碎尸泄愤;张某新嫁不久,因家庭纠纷起意轻生,却先下毒手,令叔子一家三口殒命;李某女性因户口迁移受阻,愤而杀死母亲并伪造成车祸现场。

3. 财务纠纷引发悲剧。涉及5起案件。例如:年仅16岁的曹某为购鞋盗卖妹妹羊群,遭反抗时无情伤害至亲;周某因遗产分配不均,愤而刀伤弟媳;许某因土地纠纷与父争执,导致父亲不幸身亡;曾某因医药费赔偿问题,竟残忍杀害无辜外甥。

4. 因抚养之困而生恶果。此类案件共2起,主要由非婚生育或超生所致,罚款与抚养重负使初生婴儿惨遭杀害。此外,家庭中因赡养老人、残疾人士等因素引发的暴力事件亦非鲜见。

5.性别引发悲剧,一例在案。四十余岁的付某因家境贫寒未婚,心怀怨气,遂为泄欲竟对生母行不义之举。现实生活中,类似继父侵害继女、养父虐待养女案例亦不少见。

家庭纠纷往往成为家庭暴力案件的直接触发点。然而,每个家庭都会频繁出现各种矛盾,却鲜少演变为严重暴力事件,这背后定有更深层次的因素。

6. 封建遗毒深重,伦理道德扭曲。具体体现在:封建等级观根深蒂固,夫权、妻权等中心主义观念在一些人心态中残留,以旧有思维处理问题,滥用暴力强制;金钱欲望被奉为圭臬,为满足私欲不惜牺牲亲情;是非观混淆,个人偏好成为行为准则;受害者隐忍不言,认为家丑不可外扬,甘于宿命,逆来顺受。

7. 文化素养欠佳。具体表现为:问题分析与处理能力不足,对事物主次不分,难以合理把握处理尺度;心胸狭隘,易陷入琐事困扰,难以释怀;性格孤僻,疏于交流,内心苦闷难以抒发;性情急躁,缺乏自制,冲动不计后果;过分争强好胜,不愿容忍损失。

8. 法律意识薄弱。具体体现为:将家庭暴力误作家庭琐事,视暴力为解决家庭冲突的至上策略,无视社会规范与法律约束,错误地认为既非违法亦无需负责;受害者未意识或拒绝法律援助,选择沉默或对抗,终成暴力直接或间接的牺牲品;不合法的同居、生育,不履行法定赡养、抚养责任,以暴力手段逃避或减轻应尽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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