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家庭暴力,能否申请保护人身的安全令?
关于家庭暴力及人身保护令的议题,无疑引起了众多小伙伴的浓厚兴趣,近期此话题更是热议不断。在此,小编搜集了一系列相关信息,与大家一同探讨何为家暴以及如何申请保护令,共同了解这一重要议题。
1、何为家庭暴力,探究其内涵。
随着《反家暴法》的实施,家庭暴力的定义首次得到法律层面的明确。肢体攻击、精神折磨,如殴打、捆绑、残害、限制自由,以及持续的谩骂和恐吓,均被纳入家庭暴力的范畴。
2、家庭暴力,绝非私事。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及每个家庭的共同担当。《反家暴法》首次对反家暴责任主体作出明确界定与分工。妇联等社会团体需在其职责范围内推动家庭美德教育与反家暴宣传,普及相关知识,提升公民意识。学校、医疗机构等机构工作人员若发现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疑受家暴,应及时报案。违者将受处分。国家工作人员若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将依法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该法规明确要求,一旦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公安机关须迅速出动,有效遏制家暴行为。对于情节较轻微的家暴案件,公安机关将对施暴者进行批评教育或发出告诫书。若遇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因家暴遭受重伤,或面临人身威胁及缺乏照料等困境,公安机关应通报并配合民政部门,将其安置至临时庇护所或相关救助机构。
3、面对家暴,可申请保护人身安全的法令。
法律确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机制,明确当事人遭受或面临家庭暴力威胁时,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令,法院应予受理。如当事人因特殊原因无法申请,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或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代为提交申请。
首次推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机制,为受害者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保障。诸如“强制被申请人搬离申请者住处”、“禁止骚扰、跟踪、接触申请者及其亲属”等措施,彰显了以防患未然为宗旨,将家庭暴力施暴者的惩处从事后转变为事前,力求有效预防家暴事件的发生。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在紧急状态下,人身安全保护令须在24小时内迅速下达;在保护令到期前,法院得依受害人申请,予以撤销、调整或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