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民事责任解析探讨
今日话题:探讨一篇深度剖析家庭暴力民事责任的文章。接下来,我将简要解读家庭暴力所涉及的民事责任,期望为各位朋友提供有益的参考。
1、若配偶一方遭遇非法侵害,如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直接损害了受害者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人格权益,满足了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而重婚或长期婚外同居行为,侵犯的是配偶的身份权利,此类侵权行为导致受害者精神上的痛楚,受害者有权要求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2、侵权引发的精神损害,需达严重后果,否则法院通常不予以支持。
3、无辜受害者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婚姻法》与《民法》对过错定义各异,《民法》所言过错,指行为者预知行为危害却依旧为之的心理状态;而《婚姻法》所述过错,指违反家庭责任,如背叛、虐待或家暴等行为。《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旨在规定,不履行家庭责任者给对方造成精神损害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侵犯另一方合法权益,赔偿问题《婚姻法》尚无明确规定。法理上,侵权方理应补偿受害方损失。夫妻虽共同生活,却各具独立人格与权利,权利受损有权索赔。实际操作中,须先明确赔偿财产及其归属。若夫妻实行约定财产制,赔偿可依约定执行;而在共同财产制下,赔偿归属则较为复杂,难以界定。因此,《婚姻法》第十八条、十九条规定的特有财产制度,为配偶间损害赔偿提供了实际可能性。